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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店铺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

【摘要】临街店铺往往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共用给排水、消防通道、停车位等公共部位、除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费标准另有规定,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管理服务,店铺业主就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当然由于部分临街店铺享受不到保洁、安保等物业管理服务,商铺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就物业费的标准协商打折。

[案情]2008年6月,俞先生购买了二间临街店铺。为了入驻不得已向物业公司缴纳了前期物业管理费用。之后让俞先生更为不解地是,物业公司持一份业主委员会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向自己催要物业管理费。俞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商铺是临街的,且在小区大门的侧面,平时店铺的人员都不用进入小区,即使是门前卫生,环卫工人也会每天定时清扫。店铺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不需要物业管理。双方对店铺是否需缴纳物管费各执一词,2010年6月,物业公司把俞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俞先生补缴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经法院主持调解,俞先生与物业公司于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物业公司撤回了诉讼。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临街店铺不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临街店铺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

【律师点评】

物业管理,是对对房屋及配套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绿化、卫生保洁、安全秩序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其最大的特点是整体性、综合性、持续性。由于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的不可分割性,而临街店铺往往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共用给排水、消防通道、停车位等公共部位、除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费标准另有规定,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管理服务,店铺业主就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当然由于部分临街店铺享受不到保洁、安保等物业管理服务,商铺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就物业费的标准协商打折,也可以在物业公司收费时以物业公司未提供安保、保洁等服务为由提出抗辩。因此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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