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应否对业主车辆丢失担责
【观点】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 原告林某系祥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白云小区的业主。2008年10月11日,原告林某购买了一辆价值57600元的中型货车。200...
【观点】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 原告林某系祥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白云小区的业主。2008年10月11日,原告林某购买了一辆价值57600元的中型货车。200...
【观点】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由于两者在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赔偿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受害人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进行诉讼。本案中,俞某与停车场之间实际构成场地租赁合同关系,而俞某则以保管合同关系...
【南京物业律师点评】会所作为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其功能应当是为了满足业主在休闲、娱乐方面的需要,虽然开发商可以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会所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但是根据物权法的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南京物业律师点评】关于车位、会所、幼儿园等部位的所有权归属,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归属: 一、约定优先。首先,看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对车位、会所等部位的归属做出了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归属。 二、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如果...
【裁判旨要】即使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适用于本案争议车位,因为开发商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明确约定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五部门颁布的《规定》虽对地下车位的权属作出规定,但该规定...
【案情】张某因女儿就读需要,选定其听说的规划在“城关一小学区房”的乙小区购买房屋,并付清了购房款。但政府学区规划并未将乙小区划归为“城关一小学区房”。张某因此向甲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甲开发商以不符合解除合同情形为由拒绝。张某以情势变更为...
【南京物业律师提示】被告人蒋某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重大损失,但抛物地是小区公共道路,对小区内不特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情节恶劣,所以法院没有...
导读:物权法法规定,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其主要职责之一是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但监督物业公司必然要动物业公司的利益,甚至是“断人财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实中,很多业委会成员无私奉献,甚至不畏恐吓...
近日,阳江中院审结了一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业主小汽车停放在小区车库时,遭遇暴雨浸泡致损,最终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部分损失给业主。 案情回放:天降暴雨 小车遭浸水致损 某物业公司是阳江某楼盘的物业服务企业,某房地产公司是该小区的开发商,...
如今,随着拥有私家车的家庭越来越多,小区停车的纠纷也随着增多,由于地下车库价格昂贵、地上停车位太少、进小区要办卡等问题,一些对物业管理不满的业主为了发泄情绪,开始把自己的车朝大门口一横,一副“我进不去,谁也别想进”的姿态。堵门一时间成为“讨...
张某在乘坐小区电梯时,因电梯突然发生晃动致其受到惊吓,遂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某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7757.77元。一审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6120元,并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上诉至...
拒收“残次”豪宅交涉两年期间未付物业费,法院:相关案件生效判决明确开发商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业主理应缴纳物业费 花费千万元购置的豪宅,不料在办理房屋验收交接手续时,却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之后两年,业主一直与开发商就交房质量问题进行交涉...
当我们看到精彩十足的演出,会不由自主地鼓掌,这是对他们的一种认可,一种尊重。当我们看到振奋人心的画面会不由自主地鼓掌,这是对他们的一种共鸣,一种鼓励。不同场景、环境下的鼓掌,其意思也不一样,而通过鼓掌表决增进新委员,又是咋回事呢? 2015...
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楼下,不料夜里房屋外墙水泥脱落砸坏了车。车主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辩称自己是临时托管且车主没有停在停车位上。青浦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车主相应损失2.4万余元。 【案情回放】 朱先生开车上下班,因其居住的是...
【观点摘要】涉案的会所房屋系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享有处分权,这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因此开发商转让涉案房屋给李某某的行为合法。但依照《合同》附件的约定,涉案房屋在转让时存在前提,即“不影响会所使用”。但从会所的使用现状来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房...
南京市某物业服务公司为江宁某小区提供了6年物业管理服务。到2009年11月合同期满了,因为各种原因,物业公司没有和该小区业委会签订书面合同。小区业委会没有选聘其他物业管理企业,这家物业公司就一直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至2015年12月。 ...
指导案例65号 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6年9月19日发布) 裁判要点 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最终判决:南京汉城市花园的车库并非全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全国首例小区车库所有权之争案始末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 张明明律师 2016-4-8 最近,本站《地下车库所有权归谁?——南京星汉城市花园车库纠纷案》一文受到广大网友关注。本案是...
物业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小区公共收益 ——央视著名主持人诉北京嘉晟物业要求公示广告费收支纠纷案 【律师点评】利用小区外墙等公共部位发布广告取得的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企业应当将广告费收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未经全体业主决议,不得挪用。对...
【律师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归业主共有。这个案例的裁判要旨是,在规划核准之外建设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