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30日讯 “就应该把没缴物业费的名单公布出来。”“这会不会侵犯到业主的隐私呢?”近日,针对市级机关西大院公示小区欠缴物业费业主名单的举措,业主们存在一些争议。记者走访了小区居民,他们既有赞同也有担心。物业回应,公示欠费名单是无奈之举,若有业主仍不缴费,他们将发函到业主单位或是起诉至法院。(记者 金海洋)
●记者调查
公示名单,有人支持有人觉得不妥
健康西路上的市委机关西大院是一个老小区,以前一直由机关事务局管理,近年来改制后,由物业公司接手。
记者在小区的东门入口处看到,一张公示牌被立在了大门口,红底黄字,上书“2014年度欠缴物业服务费业主名单公示”几个字,分成两排共公布了60多位业主名单,上面有住户的具体楼栋、房号和姓氏。记者发现,名单上有5个业主的信息被遮盖住了,保安说这是已经补缴了物业费的业主。
记者随机采访了路过的小区业主。一位业主表示,没缴费业主是在搭缴费业主的“便车”,这是不公平的,因此,物业采取措施催缴物业费,这种行为可以理解。另一位业主则担忧,物业的行为是否会侵犯业主的隐私权。由于西大院是一个老小区,居民间大多相熟,物业将楼幢号和姓氏都公布出来,熟人一看就知道是谁,这难免让人有些难为情。这位业主表示,物业应该上门与业主多沟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而不是将未缴费业主的名单公布出来。
●物管回应
无奈之举,但如有必要将发函给业主单位
对于公示未缴费业主名单一事,小区物业负责人曹经理表示,这也是迫于无奈。物业曾多次上门催缴,但仍有一些业主没有缴费,1月20日,物业开始在小区两个大门口公示未缴费业主名单,今后还将陆续公布其他未缴费名单。
“公布之后,有些业主已经主动来缴费了。公布一轮之后,如果还没有缴费,我们只能发函到业主的单位催缴,最后一步就是进行起诉了。”曹经理说。
对于业主质疑侵犯隐私一事,曹经理说,他并未公布业主的名字,所以没有构成侵权。
●律师说法
不涉及侵权也不侵犯隐私
就此,记者咨询了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卞恒亮律师与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田竹律师,他们都表示,这并非侵权,而是一种合理的催告行为。物业费属于小区的公共事务,在小区内进行张贴,没有违背法律的相关条款。两位律师都用水电燃气的催缴单为例,由于自来水、电力和燃气公司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获取的用户信息,因此谈不上违法,也算不上侵犯公民隐私权。
当然,他们也强调,物业要注意方法,不可有过激行为,以便适得其反。
来源http://js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5/01/30/0235413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