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因相邻工程打桩造成房屋开裂
业委会依法维权 房屋损坏获赔偿
南京物业律师点评:业主大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有权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于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侵权行为,理应有权以业委会名义提起维权诉讼,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只是对此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
一边开发商建造高档住宅项目,一边是相邻社区业主饱受打桩房震影响……项目施工导致小区房屋墙面开裂,屋顶渗水等较严重的后果,引发纠纷。
项目施工房屋受损
几年前,位于本市某原发动机厂旧址由上海著名的开发商获得该地块的开发经营权,用以建造高档住宅项目——某现代城市花园。该项目开工兴建以后,在住宅打地桩挖基坑的日日夜夜中,紧邻建设工程不足15米的A住宅小区业主们饱受了打桩房震影响。
该小区一位业主表示,紧挨该开发项目西面的八幢房屋(16个号门)一百多户人家室内出现不同程度的墙体开裂,有的裂缝很大,厨房、卫生间瓷砖崩裂,地砖豁裂,甚至殃及东面房屋,有部分东面业主的室内也出现了同样状况。
与此同时,小区业主共有部位受损较严重:小区的明沟错位、裂陷、道路地面开豁,紧邻施工项目的房屋外墙开裂、屋顶屋面受损,导致屋面、墙面的渗水。
隔壁开发商建造住宅直接或间接导致本小区房屋及共用部位受损的情况,激起了小区业主不满。经过协调,开发商终于同意对A住宅小区受损房屋委托有检测资质的上海市房屋科学研究所进行了房屋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确认了A住宅小区的房屋受损与隔壁住宅建设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损失责任被“踢皮球”
小区屋面墙面的开裂渗水,严重影响了业主日常生活。不久,地区政府部门的介入协调,确定了小区50多家业主房屋的赔偿范围和金额,至此,业主专有部分的赔偿终于得到了解决。
出乎意料的是,开发商对小区公共部位受损的赔偿问题却避而不谈了,认为对50多家业主的赔偿理所当然地已经包含了共用部位的受损损失。眼看小区共用部位赔偿无着落,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富有经验的法务人员代理诉讼,一纸诉状将该开发商告上人民法院。
被告开发商认为,自己施工与原告共用部位的损坏外墙渗水等没有因果关系,是原告房屋自身老化所致,检测报告没有对外墙损坏及房屋渗水进行确认。被告出钱补偿了50多家业主,不愿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法庭判决支持诉请
法院一审开庭时,开发商的代表及聘请的代理律师,业委会诉讼代理人、业委会成员,居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部分业主等参与了庭审或旁听。
原告业委会代理人指出,检测报告确认了A住宅小区的房屋受损与隔壁住宅建设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诚然业主入住已有多年,房屋自然老化不可避免,但是,某城市花园项目所建密集高层建筑群的前期打桩,挖基坑,对毗邻原告房屋加剧老化、损害具有明显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开发商在赔偿了小区业主自用部位后,不再对共用部位进行赔偿理由不能成立。
业委会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开发商和业主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以看出赔偿的内容只是每个业主房屋专有部位,涵盖不了小区业主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共用部位。业委会代理人同时提供了项目修理申请书、工程造价计算表,维修资金支取汇总表,维修工程业主意见征询表,检测报告等。
第一审法院经过数月的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小区业委会要求被告对原告房屋及附属设施即共有部位的赔偿诉请。一审后,被告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二中院的庭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
本文转自新民网http://www.xinmin.cn/,作者黄友健